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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5月6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贵阳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详见2024年5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14-00041号),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2,400,321.7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10,770,769.38元,实收股本769,168,67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业务、桥梁功能部件和光伏发电。近年来,桥梁功能部件和光伏发电业务均保持了较好的盈利能力,但由于公司对轨道交通业务的持续投入,承担了较高的财务成本,导致资本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系统市场拓展不及预期,未取得市场突破,不产生正向效益,无法覆盖其运营所必要的固定成本及费用,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以上主要因素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未呈现良好的盈利能力,不足以弥补发生的期间费用,从而出现持续亏损。公司2023年亏损3.42亿元,使得未弥补亏损金额进一步增加。

重点围绕旅游轨道交通和中低运量市场领域进行产品推广,推动磁浮商业化项目尽快落地;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提升城轨车辆造修业务规模;巩固传统桥梁功能部件盈利基础,拓宽市场应用领域;充分发挥业务间的协同效益,提升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多举措压降融资成本,严控公司应收款总额和存货,助推公司经营效益提升。

公司已于2023年11月启动向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事宜,发行数量不超过230,750,000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8.95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以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加快60,000m?/a短流程钒电解液生产线投产运营,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奠定公司未来在长时储能领域发展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利用资产处置变现,降低债务规模,改善资产质量,提升盈利能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开发西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四)担保方式:公司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国土证号:新津国用(2010)第5538号,土地面积108701.98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房屋产权证号:津房权证监证字第0187544号、第0187545号、第0187546号、第0187547号、第0187548号、第0187549号,建筑面积36598.57平方米】作抵押,为本次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债务提供担保。根据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四川大成(2024)房字第03019号],上述抵押物在基准日2024年3月7日的评估价值为9,821.46万元。

2024年5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交科”)拟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贵阳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三)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单笔贷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4.6%)。

2024年5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贵阳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新筑交科向贵阳银行申请授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筑交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桥梁功能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目前持有新筑交科100%股权。

本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保障其正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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