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安徽省政府与清华大学战略合作协议精神的具体落实,由清华大学与合肥市政府于2013年12月30日正式签约并于2014年4月正式注册设立。研究院定位于创新型科研及产业转化机构,致力于将清华大学的技术和人才优势与安徽省、合肥市产业发展引导和扶持政策相结合,通过学科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集聚公共安全领域科技、人才和资本要素,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公共安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基地。
公共安全综合实验平台包括下一代国家应急平台体系技术原型平台、多灾种耦合作用多尺度实验平台、城市公共安全虚实结合研究平台、灾害环境人员安全防护实验平台、大型移动真实灾害数据采集实验平台、人员行为分析及疏散实验平台、智慧安全社区研究示范平台和公共安全大数据中心等八大研究平6、产业转化。4、基本管理制度。并依据制度对合肥市拨付经费进行合规合法使用。清华控股企业——安徽泽众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研究院产业转化市场主体,分别承担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项目和智能消防项目的市场化运行。制定了研究院财务管理(差旅、接待、薪酬福利等)、采购管理、人事管理、行政办公等管理制度,占地面积114亩,研究院主要建设公共安全综合实验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该企业已相继与合肥建投集团、杭州胄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合肥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泽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研究院根据清华大学及合肥市事业单位相关管理规定,研究院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艳湖高科技研发基地,规划建筑面积7.6万平米。
5、组织架构。研究院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综合办公室、财务部、实验条件部、科学研究部四个部门以及检验检测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合肥监测中心和教学培训中心四个二级单位。
面向国家公共安全重大需求,瞄准世界公共安全科技前沿,依托清华大学学科综合优势和合肥市产业政策优势,以新型管理机制吸引、聚集和培养一流人才,实现理工文管大跨度、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公共安全科学理论、方法学、防控和应急管理综合集成等关键技术;建设公共安全综合开放式研究平台,构建公共安全科学理论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学科体系、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体系,会聚科技、人才和资本要素,创建国际一流的公共安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基地。
1、研究院基础属性。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是纳入合肥市事业单位管理的不定级别、不定编制、非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其举办单位为清华大学与合肥市政府。
3、经费来源及使用。研究院基建总投资约4.5亿元,由合肥经开区负责建设并交清华合肥院无偿使用。合肥市及合肥经开区为清华合肥院提供研发经费支持,从研究院成立之年起,每年向研究院拨付资金6000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3000万元),连续支持5年,共3亿元;其中拨付经费的10%用于日常行政办公,20%通过协议方式委托清华大学开展与清华合肥研究院项目研究相关的工作,拨入经费的70%作为研究院事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实验设施的研建运行、科技研发、技术成果产业化、创业投资等。
2、决策与管理机构。研究院设管理委员会,现由合肥市和清华大学各委派10名委员,负责决策研究院的发展方向及重大事项。研究院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每届任期5年。院长现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范维澄担任,执行院长由教育部长江学者、清华大学教授袁宏永担任。合肥经开区委派分管副主任兼任清华合肥研究院副院长。